钟祥房产网
您当前位置:钟祥房产网>钟祥楼市>本地快讯

2021年钟祥部分中小学招生简章出炉!

2021年08月03日 09:24     小编:房博士          点击:7139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各位家长注意!目前钟祥城区部分中小学招生简章都已公布,入学所需要的的资料都准备好了吗?

承天小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根据《钟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1.承天大道(西至陈台街,东至北湖水科所)以北的房产居民;

2.王府大道(南至王府一路,北至安陆府路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3.安陆府路(东至校场路,西至莫愁大道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4.校场路(南至承天大道十字路口,北至北护城河)两旁房产居民。

三、招生对象

招生片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产权住所是确定其对口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我校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产权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有序招收新生,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范围内学生直接招收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招生片区内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应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住房在本校片区范围内的。需提供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学生父母双方城区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拥有自建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取消与祖辈房产入学申请。

(3)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房产,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住房作为认定依据,自建房的,必须持房屋土地证或房屋规划许可证进行认定。

(4)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的,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提供拆迁安置相关有效协议及原房产证,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认定学生住址信息;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5)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已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商品房手续完备且已实际入住,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必须持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协议、购房发票、全额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气缴费发票原件进行认定。

(6)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父母因故死亡或失踪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民政、社区(村组)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7)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

(8)上述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资料原件。其中,户口簿要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材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审,逾期不保留学位或资格。

3、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或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地方的;或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提供假户口的;或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或所提供的房产证明不属于居住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以及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3)适龄儿童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且已交房但因自身原因而未入住的;适龄儿童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4、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并将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各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等证明,一般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五、具体工作安排

1、7月26日前,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组建招生专班,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招生时间。

2、8月4日一5日,范围内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报名,学校组织专班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3、8月6日10日,学校组织专班上门查访并送发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4、8月27日,如因特殊原因未登记的范围内适龄儿童,可以在27日当日(只一天)补登,逾期不再办理。

5、8月28日一29日,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登记注册。

六、注意事项

1、严格疫情防控。为避免出现人员短时间大量聚集,学校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测体温、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有序排队,保持距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2、严肃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3、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不予办理。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4.严守作息时间。招生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具体要求为:上午8:30-11:00,下午15:30-17:30.

5、报名地点:学校行知楼一楼新生报名处;咨询电话:林老师13451180328

承天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园招生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按照“就近入园,免试入园”及便民普惠、公开透明的招生原则,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7月26日前发布招生公告,8月4日上午8:30—8月5日17:30在学校门口进行报名登记,额满即止。招生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及上级监督。

2、坚持只招收适龄幼儿入园的原则。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招收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5周岁大班适龄幼儿、年满4周岁中班幼儿,要求: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3、坚持按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我园开设有中班,大班。

二、招生范围:

1.承天大道(西至陈台街,东至北湖水科所)以北的房产居民。

2.王府大道(南至王府一路,北至安陆府路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3.安陆府路(东至校场路,西至莫愁大道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4.校场路(南至承天大道十字路口,北至北护城河)两旁房产居民。5.显王路(碧桂园小区周边)两旁房产居民。

三、招生办法:

1、凡是符合本园招生范围之内的幼儿,请家长于8月4日至8月5日持户口簿及房产证原件、电费票据到承天小学幼儿园(碧桂园校区)大门报名处,提供相证明材料,进行登记,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园通知单,

2、凡不属于本园招生范围的幼儿,有意向在我园就读的,也可以于8月4日至8月5日持户口簿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进行登记,在本园学位未满的情况下根据登记的先后顺序考虑就读。

3、8月27日如因特殊情况未登记的范围内适龄儿童可在当日(只一天)补登,逾期不再办理。

4、8月28日至29日家长凭入园通知单到幼儿园报名缴费。

四、咨询电话:

王老师15908686766

新堤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根据《钟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公民同步、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入学原则,按照“保持政策稳定、均衡配置资源、优化工作程序、依法组织入学、化解热点问题"的总体要求,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切实维护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幼儿园大班招收年满5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符合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

3.幼儿园中班招收年满4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符合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1、阳春大街(南至莫愁大道十字路口,北至石城大道)两旁房产居民;

2、城河街西端(东至老乐福生超市十字路口)的房产居民;

3、新堤街、东街(西宾楼以西)的两旁房产居民;

4、莫愁大道(北至老中心客运站,南至工人文化宫)两旁房产居民;

5、襄汉路、文峰路、文风路(西至长寿一路)两旁房产居民。

四、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450人、幼儿园大班:170人、幼儿园中班:120人

五、招生工作专班

1.招生工作领导专班

组长:刘虹  成员:董泽庆 谭海龙 张琴 陈慧 常莉 唐煜

2.咨询及审核登记专班

组长:董泽庆 常莉 成员:唐煜 田金竹 闵彦斌 杨维 陈红英

3.疫情防控及安全应急专班

组长:谭海龙 成员: 陈克祥 陈士学 鲍健  刘山

4.后勤保障专班

组长:陈慧 成员:侯坤 伍文云

六、招生办法

1.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直接招收入学:

第一、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水、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

第二、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住房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需提供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幕或外祖父母户口簿、 房屋权属证明、学生父母双方城区无房证明等。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拥有自建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取消以祖辈房产入学申请,根据其父母自建房确定其入学片区。

第三、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房产,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认定的依据。

第四、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户的,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提供拆迁安置相关有效协议及原房产证,按其原产权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第五、 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手续完备齐全且已实际入住的,非因本人原因未办理产权证,需提供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协议,全额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等缴费凭据,经入户核实后,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其入学片区。

第六、 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父母因故死亡或失踪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民政、社区(村组)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合规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等。经核查,对提供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取消其学位分配资格,按调剂生处理。

2.以上对象招完后,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可招收下列适龄儿童:

第一、父母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三年以上,且当前在岗在保人员的。

第二、父母因工作调动迁入城区且暂时无房产的,需提供城区无房证明、工作调令或招考录用文件。

第三、父母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拥有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等保障性住房或公房的,需提供真实有效证明资料、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无房证明。

3.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作为认定学生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第一、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郢中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假户籍的;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第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或所提供的房产证明为商业用房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房以及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第三。适龄儿童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已交房但未入住达到规定时间的;房屋已实际转售他人的;适龄儿童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第四、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本市户籍或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处,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不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内对口学校提交相关资料登记,而选择跨片区择校,后期又要求回片区内学校入学的,学校不预留学位,若片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家长自行联系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具体工作安排:

1.7月15日,制定招生方案,组建招生专班,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招生时间,开始招生宣传咨询;

2.8月2日至8月4日,范围内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学校组织专班对范围内新生户口、房产进行审核;

3.8月10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到一年级新生监护人手中; 8月27日至8月29日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登记注册。

4、8月2日8月4日,片区范围内适龄幼儿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如幼儿园有空余学位,则于8月5日8月10日面向范国外实行网上报名,额满为止。8月27日至8月29日幼儿到校登记报名注册

八、注意事项:

1.招生专班工作时间:上午8: 30-12: 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学校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咨询电话:小学部:董老师13872948939 唐老师 13872946996 田老师  15827889409

幼儿园:常老师13597918777 陈老师 15807260022

钟祥六中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小学部:1.皇城门西街(北至东三巷)以东至王府大道的房产居民。2.陈台街(北至陈家台西十巷王府一路)以西至王府大道的房产居民。

初中部:1.皇城门西街(北至东三巷)以东至王府大道的房产居民。2.皇城门东街(北至王府一路)以西至王府大道的房产居民。

三、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收片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韧中一年级招收片区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部

1.根据透儿童的户路和家庭产权佳宅房等情况,按“佳、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有序招收新生。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均作为范围内学生偶先安排入学;

证明、一年以上电、烟气费等生活费用做费发票等原件。

(1)适静儿童父母(法定护人)在城区有产权住房具实际入佳达到居佳时间(一年以上)的,应提供户口、房屋权

(2)适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户精,但在城区无产权佳房且堆一居佳房为祖的,其相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佳房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需提供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路与其相父母外父母为同一户提供祖孙关系的其怕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薄、房屋权属证明、学生父和双方城区无房证明等。经调查核实,适静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拥有自健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取消以祖整房产入学中请,根据其父母自健房确定其入学片区。

(3)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房产,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认定的依据。

(4)适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户的,拆迁来购房的无房户,提供拆迁安置相关有效协议及原房产证,按其原产权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重新购房的(含岗未交付适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佳信息。

(5)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手续完餐齐全且已实际入佳的,#因本人原因未办理产权证,需提供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协议,全颜房款银行转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费凭露,经入户核实后,按实际居佳地认定其入学片区。

(6)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赠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法定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父母因故死亡或失辞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民政、社区(村组)等有相应资质的都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入学片区。

上述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户口博原件,其中,户口博要含、房产户、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中,自建房的,务须持房屋土地证或房屋规划许可证进行认定,四抵押贷款购房皙无产权证的,须提供合规的购房合同、金额约房交款发票、完凭证、物业费发票等。

3.以下户或房产上的佳址信息不作为认定学生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1)户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款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中城区焦体户或空户、挂户无产权住男的;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佳条件的;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假户籍的;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实际居佳地为租赁房或所提供的房产证明为商业用房不具备居佳条件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阅楼、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房以及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3)适龄儿童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已交房但未入住达到规定时间的;房屋已实际转售他人的;适龄儿童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4)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本市户或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处,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不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内对口学校提交相关资料报名登记,而选择跨片区挥校,后期又要求回片区内学校入学的,学校不预留学位,若片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家长自行联系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杜绝重复学籍,不允许一年级老生换校重读一年级,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取消学位,所有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二)初中部

初中一年级新生凭市教育局下发的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登记。

五、工作安排:

1、8月1日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姐,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建招生专浙,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生时。

2、8月5日-6日,范围内就读一年像适静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逾不予办理。

3、8月7日-9日,学校组织专班率核范图内就读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相关资料,入户核实,并送发入学通知书。学校向题图内就读初中一年级应属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4、8月27日,对因特殊原因来能按时登记的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补登(时间仅限27日),渔期不再办理。

5、8月29日,小学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据名注册,

6、8月30日,初中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六、相关要求:

1、严格疫情防控。进出校人员全程佩戴口,扫码、测体温进入校园,并按工作人员要求保持一米的距离有序办理。

2、统一装袋要求。所交原件材料统一月透明文件袋透审,袋子外面封口处左上角一贴上标签,标签上写上学童姓名、性别。以父母或祖辈房产为依据申报材料的,请接下需求装好材料。

(1)以父母房产为依据,范围内适龄儿童学位认定材料装袋顺序:1、户口薄原件;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全额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等);3、一年以上电、烟气费等生活费用做费发票等原件,户口依次放户头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全员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薄中。

(2)以祖辈房产为依据,范围内适龄儿童学位认定材料装袋序:1、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成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2、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3、房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全款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等):4、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5、学生父母双方城区无房证明,其中,户口依次放户头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全员页。

3、严禁弄虚作假。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严肃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5、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格,因特殊情况放弃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6、登记审核时间为:8月5日-8月6日

(每天上年8:30-11:30;下年15:00-18:00)

7、登记地点:钟祥六中学术报告厅

8、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797962766

实验小学

一、招生原则:

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1.县门坡、兰台路、探花坊巷、准堤巷、大路上巷、马家巷、鼓楼坡、仓库街、崇蛄街、察院街、广生庵巷(单号19-41号,双号12-42号)的房产居民;

2.石城大道(东至公安局,西至东方百货)两旁房产居民;

3.王府大道南端(北至承天大道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4.承天大道(东至方城坡巷路口,西至中医院)以南的房产居民。

三、招生对象:

招生片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产权住所是确定其对口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

我校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产权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有序招收新生。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范围内学生直接招收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招生片区内有产权住居房且实际入住时间达到一年以上的。应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气费等产证、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住房在本校片区范围内的。需提供学生本人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学生父母双方城区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拥有自建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取消与祖辈房产入学申请。

(3)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房产,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住房作为认定依据。自建房的,必须持房屋土地证或房屋规划许可证进行认定。

(4)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的。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提供拆迁安置相关有效协议及原房产证,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认定学生住址信息;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5)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已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商品房手续完备且已实际入住,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必须持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协议、购房发票、全额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气缴费发票原件进行认定。

(6)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父母因故死亡或失踪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民政、社区(村组)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7)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

(8)上述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资料原件。其中,户口簿要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材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审,逾期不保留学位或资格。

3.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或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地方;或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提供假户口的;或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或所提供的房产证明不属于居住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以及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3)适龄儿童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且已交房但因自身原因而未入住的;适龄儿童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4.严禁弄虚作假。

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并将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各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等证明,一般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五、具体工作安排:

1、7月20日前,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组建招生专班,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招生时间。

2、8月4日一5日,范围内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报名,学校组织专班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3、8月6日一8日,学校组织专班上门查访并送发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4、8月27日,如因特殊原因未登记的范围内适龄儿童,可以在27日当日(只一天)补登,逾期不再办理。

5、8月28日29日,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登记注册。

6、报名时间及地点:上午8:30-11:00,下午15:30-17:30,学校启智楼一楼

新生报名处咨询电话:杨老师15872182772

龙山实验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根据《钟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1.北护城河(东直通至莫愁湖,西至王府大道)以北的房产居民:

2.王府大道北端(南至北护城河)西边临街及以东的房产居民:

3.莫愁湖路的房产居民: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对象:

1.招生片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七年级新生。

四、招生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产权住所是确定其对口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我校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产权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有序招收新生。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范围内学生直接招收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招生片区内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应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

(2) 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住房在本校片区范围内的。需提供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学生父母双方城区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拥有自建房,仍提供虛假无房证明,取消与祖辈房产入学申请。

(3)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房产,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住房作为认定依据。自建房的,必须持房屋土地证或房屋规划许可证进行认定。

(4)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的。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提供拆迁安置相关有效协议及原房产证,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认定学生住址信息: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5)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已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商品房手续完备且已实际入住,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必须持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协议、购房发票、全额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气缴费发票原件进行认定。

(6)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父母因故死亡或失踪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民政、社区(村组)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7).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

(8).上述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向学校提供资料原件审核,另备一份复印件存档。其中,户口簿要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逾期不保留学位或资格。

3、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或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地方的:或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提供假户口的:或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2)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或所提供的房产证明不属于居住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以及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3)适龄儿童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且已交房但因自身原因而未入住的;适龄儿童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虛假证件的。

4、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并将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各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等证明,一般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五、具体工作安排:

1、7月22日前,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组建招生专班,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招生时间。

2、8月6日-9日,范围内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报名,学校组织专班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3、8月10日-12日,学校组织专班上门查访并送发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4、8月24日,如因特殊原因未登记的范围内适龄儿童,可以在24日当日(只一天)补登,逾期不再办理。

5、8月28日- -29日,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登记注册。备注:范围内插班生资格审查及登记注册时间与上述时间一致。

六、注意事项:

1、严格疫情防控。为避免出现人员短时间大量聚集,学校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划分等候区域、叫号入场及分时段分批次送审等方式,组织家长有序送审资料、报名注册。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测体温、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有序排队,保持距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2、严肃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3、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4、严守作息时间。招生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具体要求为:上午8:30-11:00,下午15:30-17:30。

5、报名地点:初中部合班教室

咨询电话: (小学部)郭艳13971843880

(初中部)张方敏19986591588

莫愁小学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1.莫愁大道(南至石城大道十字路口,北至电信局)两旁房产居民;

2.石城大道(东至东方百货,西至财政局)以北的房产居民,石城大道(东至财政局,西至长寿一路)两旁房产居民;

3.承天大道(东至人大宿舍区、承天华府,西至长寿一路)两旁房产居民;

4.安陆府西路(东至莫愁大道十字路口)两旁(除朝宗桥小学范围以外)的房产居民。

三、招生对象:

招生片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产权住所是确定其对口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我校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产权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有序招收新生。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范围内学生直接招收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招生片区内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应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住房在学校为片区范围内的。需提供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学生父母双方城区无房证明等。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拥有自建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取消以祖辈房产入学申请。

(3)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房产,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住房作为认定依据。自建房的,必须持房屋土地证或房屋规划许可证进行认定。

(4)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的。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提供拆迁安置相关有效协议及原房产证,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认定学生住址信息;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5)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已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商品房手续完备且已实际入住,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必须持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协议、购房发票、全额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气缴费发票原件进行认定。

(6)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父母因故死亡或失踪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民政、社区(村组)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7)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

(8)上述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资料原件。其中,户口簿要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材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审,逾期不保留学位或资格

3.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或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地方的;或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提供假户口的;或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或所提供的房产证明不属于居住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以及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3)适龄儿童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且已交房但因自身原因而未入住的;适龄儿童父母有固定住所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4.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真实的证明材料。学校对提供的证明材料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各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等证明,一般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五、具体工作安排:

1.8月2日——4日,范围内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报名,学校组织专班审核,逾期不予再办理。

4.8月28日——29日,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教学楼一楼新生报名处)登记注册。

六.注意事项:

1,严格疫情防控。为避免出现人员短时间大量聚集,学校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划分等候区域、叫号入场及分时段分批次送审等方式,组织家长有序送审资料、报名注册。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测体温、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有序排队,保持距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2,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3.严守作息时间。招生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具体要求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地点:学校幼教楼一楼新生报名处咨询电话:宋老师15972685679张老师13093226016

皇庄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根据钟祥市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若学位有空余可延至2015年12月31日)。

三、招生范围:

1.汪庙村3、4、5、6组、孔庙村、皇庄街、皇庄社区、董家巷村的居民;

2.北护城河(东至王府大道,西至汉江堤)以北的房产居民;

3.王府大道北端(南至北护城河)西边街面以西的房产居民;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所含楼盘小区:石城花园、利民小区、盛世滨江、玻璃钢小区、皇庄卫生院小区、利民花园、世纪阳光、皇家庄园、红星广场、进鑫花园)

四、流程及时间:

1.咨询及领取通知书:7月10日-8月20日,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合法用工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有效证件,前往皇庄小学(门卫接待室)登记领取入学通知书。

2.报名注册时间:8月24日-31日到校(教学楼一楼一年级新生报名处)登记注册。

五、注意事项:

1.做好疫情防控。所有入校咨询、登记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2.凡招生范围内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提交相关资料报名注册,超过期限或跨片区择校,后期又要求回我校就读的,学校不预留学位,若学校学位已满,由家长自行联系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凡来我校报名注册的本地学生需携带通知书、户口本、房产证及儿童接种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注册需携带通知书、合法用工合同(房屋租住合同)及儿童接种证。

所有报名注册的学生携带的有效证件均需自行装袋暂时留校,便于核实信息和办理学籍注册。

六、招生咨询

李林:13797933633、姚雪蓉:13677266986

 

钟祥八中

一、招生原则:

根据市局精神,我校2021年秋季计划招生365人,其中初中部100人,小学一年级135人,幼儿园130人。

二、招生范围:

(一)小学招生范围

1.阳春大街南段(北至工人文化宫)两旁的房产居民;

2.元佑宫路、宫塘路、郊郢路、北京路两旁房产居民;3.长寿一路(北至文峰路)两旁房产居民;4.祥瑞大道(北至跨湖桥、南至长寿三路)房产居民。

5.林集社区的居民

6.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初中招生范围

1.划子口社区、冯家岭社区、王家湾社区、林集社区。

2.钟祥八中(小学部)直升生源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三) 幼儿园招生范围

小学、初中招生范围,有需求的家长皆可凡在改园就读的,在上一年级可优先招生。

三、招生对象:

1.幼儿园:3-5岁幼儿。

2.一年级学生: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3.七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以上只是部分学校的招生信息

欢迎大家扫码添加小编进交流群

一起讨论升学资讯哦!


END

校对|小豆芽  编辑|钟小房  美编|钟小楼

分享到:
获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