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34国道)
-[2021]第0067号
洋梓镇人民政府;洋梓镇洋梓村、青山村、大桥村及村民;九里回族乡黄庵村、肖店社区及村民;双桥原种场双桥村及村民:
234国道钟祥城区绕城段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使用)你村(单位)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0〕3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该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公路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钟祥市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对以上6个村土地进行征收, 1个(行政单位)国有所有土地进行收回。
二、土地征收范围
234国道钟祥城区绕城段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使用)土地单位、权属、面积见下表:
单位:公顷
四至界线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钟祥市公路管理局建设项目部牵头,属地乡镇政府、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然资源、公安、财政等部门负责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调查核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锁定。钟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据工作专班的征地范围现状调查情况,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内容为:
1、土地勘测,土地权属、面积核定;
2、房屋、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清算;
3、养老保险调查等。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住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抢种抢栽抢建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公告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827888100
特此公告。
钟祥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附图:
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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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小豆芽 编辑|钟小房 美编|钟小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