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
钟祥市内各小学已经开始登记
校门前显著位置都张贴了招生简章
没来得及看?!不要紧!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
各小学的招生简章
划片范围、招生时间、所需证件、招生要求
你想知道的全都有!
钟祥二中
钟祥二中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依规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钟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尊重历史、执行政策;公民同步、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公平公正”等入学原则,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一)小学部:(以新校址原钟祥职高划片)
1.石城大道(西至中福御园,东至镜月湖四路)两旁房产居民。
2.校场路(北至安陆府东路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3.承天大道东路(西至校场路十字路口,东至镜月湖四路)以南
的房产居民。
4.莫愁湖路(北至龙山大道交汇处)以东的房产居民。
5.镜月湖大道(西至校场路十字路口,东至七里街与镜月湖大道
东接口)两旁房产居民。
6.高庙社区的房产居民。
(二)初中部:(以新校址原钟祥职高划片)
1.石城大道(西至中福御园,东至镜月湖四路)两旁房产居民。
2.校场路(北至安陆府东路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3.承天大道东路(西至校场路十字路口,东至镜月湖四路)以南的房产居民。
4.安陆府东路(西至皇城门东街路口,东至校场路十字路口)两旁临街的房产居民。
5.莫愁湖路(北至龙山大道交汇处)以东的房产居民。
6.镜月湖大道(西至校场路十字路口,东至七里街与镜月湖大道东接口)两旁房产居民。
7.高庙社区的居民。
三、招生对象
1.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且符合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2022年初中七年级招收片区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部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产权住所是确定其对口就近)学的主要依据。我校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产权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有序招收新生。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均作为范围内学生优先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钟祥城区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家庭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
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等。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独立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住房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本人和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父母《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即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钟祥城区拥有自购房、自建房或单位公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的,其祖辈房产信息不予认定。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认定的依据。
(4)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拆迁后未购房的无房户的,须提供拆迁安置有效协议及原房产证,按其原居住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5)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手续完备齐全目已实际入住的,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产权证,需提供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协议,购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原件,经学校入户核实后,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其入学片区。
(6)适龄儿童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或父母因故死亡、失踪或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后,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法院、民政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7)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
(8)上述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户口簿原件。其中,户口簿要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自建房的,必须持房屋土地证或房屋规划许可证进行认定。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抵押贷款合同及贷款凭证原件(不含民间借贷)等。材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审,逾期不保留学位或资格。
3.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作为认定学生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1)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钟祥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假户籍的;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2)适龄儿童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已交房但未入住的,或已入住但未达到规定时间的;房屋已实际转售他人的;适龄儿童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产权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3)房产按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规划用途的性质来认定,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作为入学片区、学位认定的依据。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实际居住房屋为商业用房不属于住宅性质用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房,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房、遗嘱房或非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4)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本市户籍或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处,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4、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并将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各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等证明,一般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5、以下情形均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学位,学校不预留学位,由市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1)凡未按学校招生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到片区内对口学校提交相关证件进行资料审、报名注册的。
(2)凡选择跨片区择校,后期又要求回片区内学校入学的。
(二)初中部
初中七年级新生凭市教育局下发的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登记。
五、工作安排
1.7月31日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建招生专班,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招生时间。
2.8月3日-4日,范围内就读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3.8月6日一9日,学校组织专班审核范围内就读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相关资料,入户核实,并送发入学通知书。
学校向范围内就读初中七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4.8月12日,对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登记的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补登(时间仅限12日),逾期不再办理。
5.8月28日,小学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6.8月29、30日,初中七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六、相关要求
1.严格疫情防控。进出校园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扫码、测体温进入校园,并按工作人员要求保持一米的距离有序办理。
2.统一装袋要求。所交原件材料统一用透明文件袋送审,透明文件袋外面封口处左上角统一贴上标签,标签上写上学童姓名、性别、联系电话。以父母或祖辈房产为依据申报材料的,请按如下顺序要求装好材料。
(1)以父母房产为依据,范围内适龄儿童学位认定材料装袋顺序:①目录(自己打印或是手写);2户口簿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全额购房缴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等);4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其中,户口簿依次放户头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全员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
(2)以祖辈房产为依据,范围内适龄儿童学位认定材料装袋顺序:①目录(自己打印或是手写);2学生本人和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3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全额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等);⑤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6学生父母双方城区无房证明。其中,户口簿依次放户头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全员页。
3.严肃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4.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5.严守作息时间。招生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具体要求为: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6.登记地点:钟祥二中弘仁楼一楼
咨询电话:
杨老师电话:15071996665
高老师电话:13597998866
莫愁小学
莫愁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尊重历史、执行政策;公民同步、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公平公正”的入学原则,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1、莫愁大道(北至电信局、南至石城大道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2、石城大道(西至财政局,东至东方百货)以北的房产居民;石城大道(西至长寿一路,东至财政局,)两旁房产居民;
3、承天大道(西至长寿一路,东至人大宿舍区、承天华府)两旁房产居民;
4、安陆府西路(东至莫愁大道十字路口)两旁(除朝宗桥小学范围以外)的房产居民。
三、招生对象
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且符合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315人
五、招生办法
1、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直接招收入学:
第一、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招生片区内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家庭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
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等。
第二、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住房在本校片区范围内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相父母)户口简、房屋权屋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父母《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即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钟祥城区拥有自购房、自建房或单位公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其祖辈房产信息不予认定
第三、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认定的依据。
第四、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的,拆迁后未购房的无房户,须提供拆迁安置有效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第五、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手续完备齐全且已实际入住的,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协议、购房款银行转帐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原件,经学校入户核实后,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其入学片区。
第六、学生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或父母因故死亡、失踪或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后、由祖父母或其他亲一心为监护的,经公安、法院、、民政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上述贷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抵押贷款合同及贷款凭
2、以上对象招完后,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可招收下列适龄儿童:
第一、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且当前在编在岗在保人员。
第二、父母因工作调动迁入城区且暂时无房产的,需提供城区无房证明、工作调令或招考录用文件。
第三、父母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拥有公租房、廉租房、经济用房、单位集资房等保障性住房或公房的,需提供真实有效证明资料、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无房证明。
3、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第一、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钟祥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假户籍的;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权住。
第二、适龄儿童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且已交房但未入住的,或已入住但未达到规定时间的;房屋已实际转售他人的;适龄少儿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产权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第三、房产按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规划用途的性质来认定,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作为入学片区、学位认定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实际居住房屋为商业用房不属于住宅性质用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阁楼、地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房,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房、遗嘱房或非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第四、适龄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处,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4、以下情形均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学位,学校不预留学位,由市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第一、凡未按学校招生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提交相关证件进行资料审核、报名注册的。
第二、凡选择跨片区择校,后期又要求回我校入学的。
5、转学学生安置
因父母工作、实际居住地变化,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需转学就读的学生,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转插生严格按程序报批,因班额已满无法安置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六、具体工作安排
1.7月31日前,制定招生方案,组建招生专班,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招生时间;
2.8月1日至8月3日,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报名;
3.8月4日至8月6日,学校组织专班对范围内新生户口、房产进行审核;
4.8月7日,根据审核情况填写《入学通知书》;
5.8月8日至9日,发放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到监护人手中;
6.8月26日,如因特殊原因未登记的范围内适龄儿童,可以在26日当日(只一天)补登,逾期不再办理;
7.8月27日,转学学生持相关资料到学校登记,学校组织专班进行审核;
8.8月29日至30日,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教学楼一楼新生报名处)登记注册。
七、注意事项
1、严格疫情防控。为避免出现人员短时间大量聚集,学校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划分等候区域、叫号入场及分时段分批次送审等方式,组织家长有序送审资料、报名注册。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测体温、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有序排队,保持距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2、控操作程序。各类适龄儿童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向学校提供资料原件。上交资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期不保留学位或资格。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3、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真实的证明材料。学校对提供的证明材料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4、严守作息时间。招生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具体要求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5、报名地点:学校幼教楼一楼新生报名处
咨询电话:
邹老师13451164550
李老师13477396230
承天小学
承天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根据《钟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全力保障活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1.承天大道(西至陈台街,东至北湖水科所)以北的房产居民。
2.王府大道(北至安陆府路十字路口南至王府一路)以东的房产居民
3.安陆府路(西至莫愁大道十字路口,东至校场路)两旁房产居民(含横沟)。
4.校场路(北至北护城河,南至安陆府东路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三、招生对象
招生片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1.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直接招收入学:
第一、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钟祥城区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家庭户口薄、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
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等。
第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独立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本人和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箔,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父母《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即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钟祥城区拥有自购房、自建房或单位公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的,其祖辈房产信息不予认定。
第三、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认定的依据。
第四、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拆迁后未购房的无房户的,须提供拆迁安置有效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第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手续完备齐全且已实际入住的,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产权证,需提供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协议,购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原件,经学校入户核实后,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其入学片区。
第六,学生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或父母因故死亡,失踪或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后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法院、民政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抵押贷款合同及贷款凭证原件(不含民间借贷)等。
上述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资料原件。其中,户口簿要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材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审,逾期不保留学位或资格。
2.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第一、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钟祥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假户籍的;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第二、学生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且已交房但未入住的,或已入住但未达到规定时间的;房屋已实际转售他人的;适龄少儿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产权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第三、房产按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规划用途的性质来认定,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作为入学片区、学位认定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实际居住房屋为商业用房不属于住宅性质用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房,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房、遗嘱房或非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第四、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本市户籍或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处,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以下情形均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学位,学校不预留学位,由市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1.凡未按学校招生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到片区对口学校提交相关证件进行资料审核、报名注册的
2.凡选择跨片区择校,后期又要求回片区内学校入学的。
说明: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并将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各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等证明,一般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五、具体工作安排
1.7月30日前,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组建招生专班,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招生时间。
2.8月1日-3日,范围内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报名,学校组织专班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3.8月4日-8日,学校组织专班上门查访并填写、送发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保证其按时入学。
4.8月25日-28日,转插生持相关资料到学校登记、审核。
5.8月27日,如因特殊原因未登记的范围内适龄儿童,可以在27日当日(只一天)补登,逾期不再办理
6.8月28日-29日,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登记注册。
六、注意事项
1.严格疫情防控。为避免出现人员短时间大量聚集,学校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测体温、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有序排队,保持距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2.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道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3.严守作息时间。招生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具体要求为: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学校行知楼一楼
新生报名处咨询电话:
13451180328
18671998258
实验小学
钟祥市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1县门坡、兰台路、探花坊巷、准堤巷、大路上巷、马家巷、鼓楼坡、仓库街、崇岵街、察院街、广生庵巷(单号19-41号,双号12-42号)的房产居民;
2.石城大道(东至老公安局,西至东方百货)两旁房产居民;
3.王府大道南端(北至承天大道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4.承天大道(东至方城坡巷路口,西至中医院)以南的房产居民。
三、招生对象
招生片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1.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直接招收入学:
(1)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钟祥城区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家庭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
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等。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独立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本人和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父母《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即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学生及其父母在钟祥城区拥有自购房、自建房或单位公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的,其祖辈房产信息不予认定。
(3)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认定的依据。
(4)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拆迁后未购房的无房户的,须提供拆迁安置有效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5)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手续完备齐全且已实际入住的,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产权证,需提供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协议,购房款银行转账凭证以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原件,经学校入户核实后,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其入学片区。
(6)学生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或父母因故死亡、失踪或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后,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法院、民政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7)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抵押贷款合同及贷款凭证原件(不含民间借贷)等。
(8)上述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资料原件。其中,户口簿要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生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生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材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审,逾期不保留学位或资格。
2.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能作为认定学生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1)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钟祥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假户籍的;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2)学生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且已交房但未入住的,或已入住但未达到规定时间的;房屋已实际转售他人的;学生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产权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3)房产按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规划用途的性质来认定,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作头
入学片区、学位认定的依据。学生及其父母实际居住房屋为商业用房不属于住宅性质用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房,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房。遗嘱房或非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4)学生具有本市户籍或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处,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3.以下情形均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学位,学校不预留学位,由市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1)凡未按学校招生公告上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证件进行资料审核、报名注册的。
(2)凡选择跨片区择校,后期又要求回片区内学校入学的。
4.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并将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各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等证明,一般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五、具体工作安排
1.7月27日前,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建招生工作专班,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招生时间。
2.8月3日-4日,范围内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到学校登记报名,学校组织专班审核。
3.8月5日-8日,学校组织专班上门查访,填写、送发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
4.8月27日,如因特殊原因未登记的范围内适龄儿童,可以在27日当天(只一天)补登,逾期不再办理。
5.8月25日-28日,转插生持相关资料到学校登记,8月29日,学校组织专班进行审核。
6.8月28日,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登记注册。
7.报名时间及地点: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市实验小学启智楼一楼新生报名处
咨询电话:
王老师15872893989
陈老师13797978383
钟祥六中
钟祥六中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小学部:
1、皇城门西街(北至安陆府中路)以东至王府大道的房产居民。
2、陈台街(北至陈家台西十巷王府一路)以西至王府大道的房产居民。
初中部:
1、皇城门西街(北至安陆府中路)以东至王府大道的房产居民。
2、皇城门东街(北至北护城河)以西至王府大道的房产居民。
3、王府大道(北至北护城河,南至安陆府路十字路口)两旁临街的房产居民。
三、招生对象
1.2022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8月 31 日前出生年满 6周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且符合我校招生入学条件的范围内适龄儿童。
2.2022 年初中一年级招收片区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部
1,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产权住宅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有序招收新生。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均作为范围内学生优先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钟祥城区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家庭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
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等。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独立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住房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本人和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相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父母(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即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钟祥城区拥有自购房、自建房或单位公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的,其祖辈房产信息不予认定。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认定的依据。
(4)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拆后未购房的无房户的,须提供拆迁安置有效协议及原房产证,按其原居住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5)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手续完备齐全目已实际入住的,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产权证,需提供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协议,购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燃气器、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原件,经学校入户核实后。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其入学片区。
(6适龄儿童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或父母因故死亡、失踪或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后,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法院、民政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上述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户口簿原件。其中,户口簿要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自建房的,必须持房屋土地证或房屋规划许可证进行认定。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抵押贷款合同及贷款凭证原件(不含民间借贷)等。
3.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作为认定学生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1)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钟祥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假户籍的;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2)适龄儿童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已交房但未入住的,或已入住但未达到规定时间的;房屋已实际转售他人的;适龄儿童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产权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3)房产按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规划用途的性质来认定,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作为入学片区,学位认定的依据。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实际居住房屋为商业用房不属于住宅性质用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房,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房,遗嘱房或非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4)适龄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处,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以下情形均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学位,学校不预留学位,由市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1.凡未按学校招生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到片区内对口学校提交相关证件进行资料审报名注册的。
2.凡选择跨片区择校,后期又要求回片区内学校入学的。
(二)初中部
初中一年级新生凭市教育局下发的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登记。
五、工作安排
1.8月1日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建招生专班,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招生时间,
2.8月4日-5日,范围内就读一年级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3.8月6日一9日,学校组织专班审核范围内就读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相关资料,入户核实,并送发入学通知书。学校向范围内就读初中一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4.8月27日,对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登记的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补登(时间仅限27日),逾期不再办理。
5.8月29日,小学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6.8月30日,初中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六、相关要求
1.严格疫情防控。进出校园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扫码、测体温进入校园,并按工作人员要求保持一米的距离有序办理。
2.统一装袋要求。所交原件材料统一用透明文件袋送审,袋子外面口处左上角统一贴上标签,标签上写上学童姓名、性别。以父母或相辈房产为依据申报材料的,请按如下要求装好材料。
(1)、以父母房产为依据,范围内适龄儿童学位认定材料装袋顺序1户口簿原件;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全额购房缴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等);3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其中,户口簿依次放户头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全员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
(2)、以祖辈房产为依据,范围内适龄儿童学位认定材料装袋联序:1、学生本人和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相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2、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全额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等。;4、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5学生父母双方城区无房证明,其中,户口簿依次放户头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全员页。
3.严禁弄虚作假。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严肃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
5.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开、公正。
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6.登记审核时间为:8月4日-8月5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7.登记地点:钟祥六中学术报告厅
联系人:
李老师电话:13797962766
中果园小学
中果园小学2022年新生报名须知
一、招生原则
中果园小学根据钟祥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尊重历史、执行政策;公民同步、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入学原则,严格按市政府批复的划片范围招生,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依法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范围
1.城河街东端(西至老乐福生超市十字路口)的房产居民;
2.广生庵巷(除单号19-41号,双号12-42外)、双眼井、广慈阁街、下城河、横埂街、方城坡巷(含农机学校)、子胥台街的房产居民;
3.小东门街、中果园街、后果园街的房产居民;
4.青泥湾(含代家湾)、寺坡、锁龙堤街(上文峰塔方向)的房产居民;
5.镜月湖大道(西至阳春大街字路口,东至校场路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6.石城大道(西至广生庵大桥,东至横埂南、北街)两旁房产居民;
7.东街(西宾楼以东)两旁房产居民;
8.承天大道(西至方城坡巷路口,东至校场路十字路口)以南的房产居民。
三、招生对象
片区内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且符合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认定招收入学:
第一、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
第二、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住房在片区范围内的。需提供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学生父母双方城区无房证明、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等。
第三、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房产,但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在片区范围内的。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
第四、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户的(片区范围内),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提供拆迁安置相关有效协议及原房产证,按其原产权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第五、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手续完备齐全且已实际入住的(片区范围内),非因本人原因未办理产权证,需提供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协议,全额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等缴费凭据,经入户核实后,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其入学片区。
第六、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父母因故死亡或失踪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且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为片区范围内。需提供经公安、民政、社区(村组)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
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合规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等。经核查,对提供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取消其学位分配资格。
以下情形均视为自动放弃中果园小学学位,学校不预留学位:
1、凡未按学校招生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到中果园小学提交相关的证件资料审核、报名注册的。
2、凡选择跨片区择校,后期又要求回中果园小学入学的。
五、工作安排
1、7月22日,制定招生方案,组建招生专班,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及招生办法和招生时间。
2、8月2日-8月4日,范围内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学校登记,逾期不予登记。
3、8月5日-8月7日,组织专班上门查访审核通过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4、8月26日-8月28日,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登记注册,补录最后一批因故没及时登记的范围类适龄儿童。
5、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6、报名地点:中果园小学一楼德育处。
招生电话
李老师:18727576678
郑老师:13477563963
钟祥长寿路学校
钟祥长寿路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根据“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招生片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1.石城大道(西至食药监局,东至福寿路)以南的房产居民。
2.襄汉路(西至长寿一路)以南的房产居民、文峰路(西至长寿一路)两旁房产居民。
3.长寿一路(北至襄汉路十字路口,南至文峰路十字路口)以东的房产居民。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四、具体条件
1.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产权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有序招收新生。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均作为范围内学生直接招收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招生片区内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家庭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等。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独立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本人和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父母《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即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钟祥城区拥有自购房、自建房或单位公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的,其祖辈房产信息不予认定。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学位认定的依据。
(4)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拆迁后未购房的无房户的,须提供拆迁安置有效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5)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手续完备齐全且已实际入住的,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产权证,需提供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协议,购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原件进行认定。
(6)学生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或父母因故死亡、失踪或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后,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法院、民政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抵押贷款合同及贷款凭证原件(不含民间借贷)等。
上述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资料原件审核。其中,户口簿要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材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审(袋上标明姓名、材料名称及件数),逾期不保留学位或资格。
3.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作为认定学生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1)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钟祥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假户籍的: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2)学生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且已交房但未入住的,或已入住但未达到规定时间的;房屋已实际转售他人的;适龄少儿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产权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3)房产按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规划用途的性质来认定,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作为入学片区、学位认定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实际居住房屋为商业用房不属于住宅性质用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房,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房、遗嘱房或非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4.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各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等证明,一般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五、具体工作安排
登记时间:8月1日--8月6日,范围内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原长寿路校区门卫室登记,逾期将不予办理。
资格审查: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请登记家长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原长寿路校区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发通知书:8月8日-10日,学校组织专班上门查访并送发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咨询电话:
13451170828
13607265760
新堤小学
钟祥新堤小学2022年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根据《钟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1、招生原则
严格“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尊重历史、执行政策;公民同步、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公平公正”的入学原则,按照“保持政策稳定、均衡资源配置、优化工作程序、依法组织入学、化解焦点热点、确保稳定和谐”的总体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招生对象
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且符合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招生范围
1.石城大道(西至福寿路,东至阳春大街)以南的房产居民(含沿河路、长坑街、码头街)。
2.阳春大街(北至石城大道,南至莫愁大道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3.城河街西端(东至老乐福生超市十字路口)的房产居民。
4.东街(西宾楼以西)的两旁房产居民。
5.文峰路(西至护城河中华桥,东至阳春大街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含新堤街)。
6.莫愁大道(北至石城大道十字路口,南至工人文化宫)两旁房产居民。
4、招生计划
一年级新生405人
5、招生办法
一、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1.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直接招收入学:
第一、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钟祥城区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家庭户口薄、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
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等。
第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独立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本人和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父母《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即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钟祥城区拥有自购房、自建房或单位公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的,其祖辈房产信息不予认定。
第三、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认定的依据。
第四、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拆迁后未购房的无房户的,须提供拆迁安置有效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 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第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手续完备齐全且已实际入住的,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产权证,需提供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协议,购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原件,经学校入户核实后,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其入学片区。
第六、学生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或父母因故死亡、失踪或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后,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法院、民政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抵押贷款合同及贷款凭证原件(不含民间借贷)等。
2.以上对象招完后,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可招收下列适龄儿童、少年:
第一、父母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且当前在编在岗在保人员。
第二、父母因工作调动迁入城区且暂时无房产的,需提供城区无房证明、工作调令或招考录用文件。
第三、父母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拥有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等保障性住房或公房的,需提供真实有效证明资料、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无房证明。
3.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能作为认定学生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第一、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钟祥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户籍挂靠在法定监护人的;假户籍的;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第二、学生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且已交房但未入住的,或已入住但未达到规定时间的;房屋已实际转售他人的;适龄少儿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产权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第三、房产按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规划用途的性质来认定,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作为入学片区、学位认定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实际居住房屋为商业用房不属于住宅性质用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房,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房、遗嘱房或非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第四、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本市户籍或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处,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4.以下情形均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学位,学校不预留学位,由市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第一、凡未按学校招生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到片区对口学校提交相关证件进行资料审核、报名注册的。
第二、凡选择跨片区择校,后期又要求回片区内学校入学的。
二、转学学生招生办法
因父母工作、实际居住地变化,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需转学就读的学生,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转插生严格按程序报批,因班额已满无法安置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6、具体工作安排
1.7月31日前,制定招生方案,组建招生专班,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招生时间;
2.8月1日——8月4日,招生宣传咨询,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3.8月5日——8月8日,学校组织专班对范围内新生户口、房产进行审核;
4.8月9日——8月10日,填写、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一年级新生监护人手中,保证其按时入学;
5.8月25日——8月26日,转学学生持相关资料到学校登记,8月27日至29日,学校组织专班进行审核;
6.8月29日——8月31日,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7、注意事项
1.招生专班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学校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
董老师:13872948939
杨老师:18772705909
钟祥龙山实验学校
钟祥龙山实验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根据《钟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尊重历史、执行政策;公民同步、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公平公正”的入学原则,按照“保持政策稳定、均衡资源配置、优化工作程序、依法组织入学、化解焦点热点、确保稳定和谐”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对象
1、2022年小学一年级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且符合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2022年初中七年级
符合在招生片区范围内就读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和符合学校就读条件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1.北护城河(西至王府大道,东直通至莫愁湖)以北的房产居 民。
2.王府大道北端(南至北护城河)西边临街及以东的房产居民。
3.莫愁湖路(南至龙山大道交汇处)两旁房产居民。
四、招生计划
五、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1.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直接招收入学:
第一、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钟祥城区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家庭户口薄、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
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等。
第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独立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本人和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父母《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即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钟祥城区拥有自购房、自建房或单位公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的,其祖辈房产信息不予认定。
第三、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认定的依据。
第四、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拆迁后未购房的无房户的,须提供拆迁安置有效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第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手续完备齐全且已实际入住的,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产权证,需提供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协议,购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原件,经学校入户核实后,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其入学片区。
第六、学生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或父母因故死亡、失踪或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后,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法院、民政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抵押贷款合同及贷款凭证原件(不含民间借贷)等。
2.以上对象招完后,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可招收下列适龄儿童、少年:
第一、父母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且当前在编在岗在保人员。
第二、父母因工作调动迁入城区且暂时无房产的,需提供城区无房证明、工作调令或招考录用文件。
第三、父母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拥有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等保障性住房或公房的,需提供真实有效证明资料、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无房证明。
3.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能作为认定学生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第一、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钟祥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 的;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假户籍的;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第二、学生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且已交房但未入住的,或已入住但未达到规定时间的;房屋已实际转售他人的;适龄少儿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产权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第三、房产按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规划用途的性质来认定,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作为入学片区、学位认定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实际居住房屋为商业用房不属于住宅性质用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房,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房、遗嘱房或非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第四、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本市户籍或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处,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4.以下情形均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学位,学校不预留学位,由市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第一、凡未按学校招生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到片区对口学校提交相关证件进行资料审核、报名注册的。
第二、凡选择跨片区择校,后期又要求回片区内学校入学的。
二、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1.由市教育局按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根据城区小学毕业生审定的住址信息划定入学名单。
2.学校根据教育局划定的小学升初中学生名单,填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经局基础教育股审核盖章。
3.乡镇小学毕业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进城购房迁居等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凭家庭户口薄、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于8月15日-19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理相关手续,由教育局按照片区范围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三、转插生招生办法
因父母工作、实际居住地变化,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需转学就读的学生,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转插生严格按程序报批,因班额已满无法安置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六、具体工作安排
1.7月31日前,制定招生方案,组建招生专班,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招生时间;
2.8月1日至8月4日,招生宣传咨询,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报名;
3.8月5日至8月8日,学校组织专班对范围内新生户口、房产进行审核;
4.8月9日至8月10日,填写、发放《入学通知书》到新生监护人手中,保证其按时入学;
5.8月24日,如因特殊原因未登记的范围内适龄儿童,可以在24日当日(只一天)补登,逾期不再办理;
6.8月25日至8月26日,转插生持相关资料到学校登记,8月27日至29日,学校组织专班进行审核;
7.8月29日至8月31日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七、注意事项
一、招生专班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学校初中部合班教室
咨询电话
肖老师 13872929282
常老师 15071977719
钟祥皇庄小学
钟祥皇庄小学2022年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根据钟祥市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尊重历时,执行政策;公民同步、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公平公正”的入学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且符合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若学位有空余可延至2016年12月31日。
三、招生范围
1.汪庙村3、4、5、6组、孔庙村、皇庄街、董家巷村的居民;
2.北护城河(西至汉江堤,东至王府大道)以北的房产居民;
3.王府大道北端(南至北护城河)西边街面以西的房产居民;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所含楼盘小区:石城花园、利民小区、盛世滨江、玻璃钢小区、皇庄卫生院小区、利民花园、世纪阳光、皇家庄园、红星广场、进鑫花园)
四、流程及时间
1.咨询及领取通知书:7月23日-8月20日,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合法的用工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有效证件,前往实验小学皇庄校区(门卫接待室)登记领取入学通知书。
2.报名注册时间:8月26日-31日到校(教学楼一楼一年级新生报名处)登记注册。
五、注意事项
1、做好疫情防控。所有入校咨询、登记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2、凡招生范围内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提交相关资料报名注册,超过期限或跨片区择校,后期又要求回我校就读的,学校不预留学位,若学校学位已满,由家长自行联系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凡来我校报名注册的辖区范围内学生需携带入学通知书、户口本、房产证及儿童接种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注册需携带入学通知书、合法的用工合同(房屋租住合同)及儿童接种证。所有报名注册的学生携带的有效证件均需自行装袋暂时留校,便于核实信息和办理学籍注册。
招生咨询
姚老师(13677266986)
潘老师(13597954824)
温
馨
提
示
钟祥各初中新生
各公办初中学校根据教育局划定的小学升初中学生名单,填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经局基础教育股审核盖章后,于8月1日—10日下达通知书。
Ps:学生家长收到短信通知后,到即将就读的初中校区领取学生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022年钟祥市学区地图
各学区范围对应的楼盘也都标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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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校对|小汤圆 编辑|钟小房 美编|钟小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