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房产网
您当前位置:钟祥房产网>钟祥楼市>小编说房

“假离婚”买的房 真离婚了怎么分?

2018年11月05日 17:03     小编:钟小房     钟祥房产网     点击:1455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其实最近几年,夫妻因为买房而假离婚的情况已屡见不鲜,但这也确实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人“假离婚”如愿购买了房子,但最终却因为两口子之间出现了矛盾而真离婚了……

  

  这个时候,夫妻双方利用“假离婚”购买的房产,该怎么分呢?

  

  情况举例

  

  2015年,李雷和韩梅梅结婚,李雷的父母就两人购置了一套87平方米的婚房。

  2016年,两人的孩子诞生了,87平方米的房子显得日趋紧张,两人都想着能再买一套更大面积的房子。但因存款有限,一直没看着合适的房子。

  2017年中,李雷和韩梅梅终于在所居住城市的开发区某楼盘看中了一处120平的住房,三房一厅,楼层和采光都很好。但因为他们这是二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都要上浮,二人积蓄明显不够。

  于是二人“假离婚”,以韩梅梅的名义获得购买首套房的权利,在双方父母出资帮助的情况下,终于买了房子。


  购置了新房原本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是从装修开始,两人就因为意见不同争吵不断。之后,恰逢李雷单位裁员,孩子的各种琐事,生活的重担一下子都压在韩梅梅一个人身上。在一次争吵过后,韩梅梅提出分手,因为两人从法律意义上讲已经离婚。

  

  “我们当初是为了买房才办理的‘假’离婚,但实际还是一直住一起的。”李雷说,“虽然韩梅梅看上去是在我们离婚后买的这个房产子,但这套房的首付双方父母都有出资的,每月还贷也是我们双方的钱,韩梅梅提出真的离婚,那这个房子该怎么分呢?”

  

  情况分析1

  

  两人是否真的“离婚”了?

  

  在做财产分割前,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李雷和韩梅梅真的“离婚”了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因此,如果李雷和韩梅梅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可以说婚姻关系就是真的解除了。

  但是,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两人是在人民法院领取的离婚调解书,且双方中有一人对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查属实的,再审后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

  

  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其再婚有效,原“假离婚”一样变成“真离婚”!

  

  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李雷和韩梅梅真的“离婚”了,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此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首套房是李雷雷父母在他婚前全款买的,且后期房产证上没有增加韩梅梅的名字,所以这属于李雷个人财产,可不进行分割!

  

  而二套房是双方父母均有出资,且两人以共同积蓄还贷,所以房子可以归一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父母所出的首付及另一方承担的贷款予以补偿。比如首付50万,双方父母各出资25万,两人共同还贷8万,则得到房子的一方要补偿另一方29万。

  

  其他财产与债务如何分割?

  

  一、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你是第一次买房看房,或者对钟祥楼市不了解,欢迎添加钟祥房产网小编微信咨询了解。随时咨询了解,帮你介绍、分析、砍价、带你看房帮你拿优惠!

1房产网底部二维码.jpg

分享到:
获取优惠